C++程式設計規範 101條規則 準則與最佳實踐 C++ Coding Standards: 101 Rules, Guidelines, and Best Practices

薩特 (Herb Sutter), 安德烈亞歷克斯安德萊斯庫 (Andrei Alexandres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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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內容介紹>

在薩特、安德烈亞歷克斯安德萊斯庫編著的《C++編程規範(101條規則準則與最佳實踐C和C++實務精選)》中,兩位知名的C++專家將全球C++界20年的集體智慧和經驗凝結成一套編程規範。這些規範可以作為每一個開發團隊制定實際開發規範的基礎,更是每一位C++程序員應該遵循的行事準則。書中對每一條規範都給出了精確的描述,並輔以實例說明;從類型定義到錯誤處理,都給出了最佳的C++實踐,即使使用C++多年的程序員也會從本書中受益匪淺。
    本書適合於各層次C++程序員使用,也可作為高等院校C++課程的教學參考書。

<章節目錄>

組織和策略問題 
  第0條 不要拘泥於小節(又名:瞭解哪些東西不應該標準化) 
  第1條 在高警告級別乾淨利落地進行編譯 
  第2條 使用自動構建系統 
  第3條 使用版本控制系統 
  第4條 做代碼審查 9設計風格 
  第5條 一個實體應該只有一個緊湊的職責 
  第6條 正確、簡單和清晰第一 
  第7條 編程中應知道何時和如何考慮可伸縮性 
  第8條 不要進行不成熟的優化 
  第9條 不要進行不成熟的劣化 
  第10條 盡量減少全局和共享數據 
  第11條 隱藏信息 
  第12條 懂得何時和如何進行併發性編程 
  第13條 確保資源為對象所擁有。使用顯式的RAII和智能指針 
編程風格 
  第14條 寧要編譯時和連接時錯誤,也不要運行時錯誤 
  第15條 積極使用const 
  第16條 避免使用宏 
  第17條 避免使用「魔數」 
  第18條 盡可能局部地聲明變量 
  第19條 總是初始化變量 
  第20條 避免函數過長,避免嵌套過深 
  第21條 避免跨編譯單元的初始化依賴 
  第22條 盡量減少定義性依賴。避免循環依賴 
  第23條 頭文件應該自給自足 
  第24條 總是編寫內部#include保護符,決不要編寫外部#include保護符 
函數與操作符 
  第25條 正確地選擇通過值、(智能)指針或者引用傳遞參數 
  第26條 保持重載操作符的自然語義 
  第27條 優先使用算術操作符和賦值操作符的標準形式 
  第28條 優先使用++和--的標準形式。優先調用前綴形式 
  第29條 考慮重載以避免隱含類型轉換 
  第30條 避免重載&&、||或 ,(逗號) 
  第31條 不要編寫依賴於函數參數求值順序的代碼 
類的設計與繼承 
  第32條 弄清所要編寫的是哪種類 
  第33條 用小類代替巨類 
  第34條 用組合代替繼承 
  第35條 避免從並非要設計成基類的類中繼承 
  第36條 優先提供抽象接口 
  第37條 公用繼承即可替換性。繼承,不是為了重用,而是為了被重用 
  第38條 實施安全的覆蓋 
  第39條 考慮將虛擬函數聲明為非公用的,將公用函數聲明為非虛擬的 
  第40條 要避免提供隱式轉換 
  第41條 將數據成員設為私有的,無行為的聚集(C語言形式的struct)除外 
  第42條 不要公開內部數據 
  第43條 明智地使用Pimpl 
  第44條 優先編寫非成員非友元函數 
  第45條 總是一起提供new和delete 

  第46條 如果提供類專門的new,應該提供所有標準形式(普通、就地和不拋出) 
構造、析構與複製 
  第47條 以同樣的順序定義和初始化成員變量 
  第48條 在構造函數中用初始化代替賦值 
  第49條 避免在構造函數和析構函數中調用虛擬函數 
  第50條 將基類析構函數設為公用且虛擬的,或者保護且非虛擬的 
  第51條 析構函數、釋放和交換絕對不能失敗 
  第52條 一致地進行複製和銷毀 
  第53條 顯式地啟用或者禁止複製 
  第54條 避免切片。在基類中考慮用克隆代替複製 
  第55條 使用賦值的標準形式 
  第56條 只要可行,就提供不會失敗的swap(而且要正確地提供) 
名字空間與模塊 
  第57條 將類型及其非成員函數接口置於同一名字空間中 
  第58條 應該將類型和函數分別置於不同的名字空間中,除非有意想讓它們一起工作 
  第59條 不要在頭文件中或者#include之前編寫名字空間using 
  第60條 要避免在不同的模塊中分配和釋放內存 
  第61條 不要在頭文件中定義具有鏈接的實體 
  第62條 不要允許異常跨越模塊邊界傳播 
  第63條 在模塊的接口中使用具有良好可移植性的類型 
模板與泛型 
  第64條 理智地結合靜態多態性和動態多態性 
  第65條 有意地進行顯式自定義 
  第66條 不要特化函數模板 
  第67條 不要無意地編寫不通用的代碼 
錯誤處理與異常 
  第68條 廣泛地使用斷言記錄內部假設和不變式 
  第69條 建立合理的錯誤處理策略,並嚴格遵守 
  第70條 區別錯誤與非錯誤 
  第71條 設計和編寫錯誤安全代碼 
  第72條 優先使用異常報告錯誤 
  第73條 通過值拋出,通過引用捕獲 
  第74條 正確地報告、處理和轉換錯誤 
  第75條 避免使用異常規範 
STL:容器 
  第76條 默認時使用vector。否則,選擇其他合適的容器 
  第77條 用vector和string代替數組 
  第78條 使用vector(和string::c_str)與非C++ API交換數據 
  第79條 在容器中只存儲值和智能指針 
  第80條 用push_back代替其他擴展序列的方式 
  第81條 多用範圍操作,少用單元素操作 
  第82條 使用公認的慣用法真正地壓縮容量,真正地刪除元素 
STL:演算法 
  第83條 使用帶檢查的STL實現 
  第84條 用演算法調用代替手工編寫的循環 
  第85條 使用正確的STL查找演算法 
  第86條 使用正確的STL排序演算法 
  第87條 使謂詞成為純函數 
  第88條 演算法和比較器的參數應多用函數對象少用函數 
  第89條 正確編寫函數對象 

類型安全 
  第90條 避免使用類型分支,多使用多態 
  第91條 依賴類型,而非其表示方式 
  第92條 避免使用reinterpret_cast 
  第93條 避免對指針使用static_cast 
  第94條 避免強制轉換const 
  第95條 不要使用C風格的強制轉換 
  第96條 不要對非POD進行memcpy操作或者memcmp操作 
  第97條 不要使用聯合重新解釋表示方式 
  第98條 不要使用可變長參數(...) 
  第99條 不要使用失效對象。不要使用不安全函數 
  第100條 不要多態地處理數組 
參考文獻 
摘要匯總 
索引